小车驾照明年取消桩考 史上最严交规明年起实施 六大调整新增多项记分项

2017-09-07

 

 

2013新交规新增2项记12分项


  齐鲁网1220 (记者 户延明 实习记者 满倩)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明年11日起施行。其中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像酒后驾车、遮挡车牌一次扣12分,闯红灯、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扣6分。


  新交规都有哪些重大调整和变化呢?记者查阅新交规内容总结出具体记分内容和分值方面共有六大调整。


  调整一:新增14个设计小车管理的记分项。


  1. 增加使用伪造和编造小车标牌、小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


  2. 不按规定避让小车记6


  调整二:新增记12分的记分项2项。


  1.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小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


  2. 未取得小车驾驶资格驾驶小车的。


  调整三: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4项。


  1. 机动车超速50%以上;


  2. 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


  3.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4. 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


  调整四:调整表述的记12分记分项2项。


  1. 将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调整为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


  2. 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调整五: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调整六: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


小车驾照明年取消桩考 实际操作项目增至4小时

  昨天,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首次联合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将在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年考驾照的培训学时、教学内容、考试内容都将有较大变化,考C照的学时相比以往有所减少、“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单独出题考试。此外,小型汽车考试取消培训较为费时的桩考,倒车入库考试只要求“在运动中操纵车辆从两侧正确倒入车库”。

  桩考改为“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用红外线监测是否出线

  在新大纲中,包括残疾人专用的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在内的小型汽车,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

  记者昨天采访京城某驾校得知,新的入库训练从下周一起实行,“倒车入库没有杆了,只是划出一个宽2.3米的车库,用红外线监测是否出线。”该驾校一位负责人说,以前桩考还有移库的要求,“学员需两上两下,把车子从乙库移到甲库。新规定比原先的省事儿多了。”

  此外,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

  安全驾驶单独出题

  试题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

  据交通部门统计,9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驾驶人的原因导致的,驾驶人因素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新大纲中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识的培养,第三阶段考试首次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单独列出进行考试。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交通运输部表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从第一阶段移到第三阶段,更加符合学习规律。改变了之前大纲在上车学习之前就要死记硬背安全知识的情况,使得大纲更加符合教学规律。

  实际操作项目增加

  由原来的2个小时增加到4个小时

  旧大纲中的每天理论培训学时由不能超过6个学时改为不能超过4个学时;而实际操作由原来的2个小时增加到4个小时。

  新大纲更加注重实际驾驶能力的培养,设置了非常实用的培训项目。比如增加了“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警察手势辨识”、“跟车”、“模拟城市街道驾驶”、“跟车速度感知”、“独立驾驶”等项目,都是从实际驾驶需要出发而设计的。

  随着城市拥堵、雨后水淹道路增多等新现象出现,新大纲还增加了缓行、拥堵路段交替通行方法,及涉水道路、高速道路的模拟驾驶。 

  交通运输部表示,对已经完成培训,2013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的学员,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按照大纲要求,增加教学内容。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驾驶等新增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调整,要抓紧完成。

  鼓励驾校先培训后付费

  防止驾驶培训机构乱定价乱涨价

  在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工作的监管上,交通运输部表示,对发现有重大违规的驾驶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应暂停其培训工作,公安部门应暂停受理考试申请,并严查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违规发放结业证,交通民警协助、纵容驾驶人考试作弊等行为。

  此外,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物价部门合理核定培训收费价格,防止驾驶培训机构乱定价、乱涨价。同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推广“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先进模式。交通运输部表示,对于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模式的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在培训能力评估和考试安排方面应当给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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